第一卷不忘
方茴说: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,是想忘也忘不了的。
之所以选择出国留学是因为大四那年的第一场招聘会把我吓着了。
其实我条件挺不错的,至少我自己坚持这么认为。
北Y大不算什么一流大学,但是足够我在写简历时不用遮遮掩掩。大一时曾借机混在学生会里,以帮忙搬桌椅之名和同系女生搭讪,所以在学校工作一栏,我理直气壮的冒充了下外联部长,把几个听上去挺响亮其实总共不超过50人参加的活动包圆在自己帐下。专业课成绩虽然偶有岌岌可危的情景,但在我软磨硬泡百般讨好不择手段牺牲色相的努力中,老师们都很配合的在期末给了我60分的合格。所以成绩表不算亮眼,但至少一片蓝色。外加上我不够英俊潇洒,但还勉强风流倜傥的外貌,我还真比较自信。
月薪3000以下根本不考虑!单位给配车我还得问问索纳塔还是帕萨特!年终奖至少够万才能和我谈,否则,没戏!
这是那天我去参加招聘会前跟同屋放的话。虽然比较搞笑,但还证明我曾经万丈豪情过。
我的自信在排了2小时队仍没能进入会场时已经几近消失。在这个过程中,我深深的论述了一遍人口论,社会发展论,独生子女生存现状,中国就业问题等等。
想当年我们刚出生的时候争床位,入幼儿园的时候争小红花,入少先队的时候争第一批,小生初争保送名额,初升高的时候1:8,高考时1:4,找工作的时候1:N!真是在独木桥上成长,在战火中前进啊!
最后我得出结论:我们真他妈的不容易!
好不容易进到会场内,我以为终于可以大展拳脚,那想到挤身接近展台都困难。满地传单简历,满处吆喝叫喊,放眼望去各色人等纷纷使出绝招前进。
一男生鄙视身边某联大学生,递简历时大声说:我是北科的!
联大败退。
另一男生马上站出来:我是北航的!
北科败退。
又一男生推开他说:我是北大的!
北航败退。
就在他得意洋洋傲视群雄时,身后有一声音响起:我也北大的,研究生。
众本科生皆败退……
此情此景让我想起《报菜名》那相声完全可以改为《报校名》来娱乐大众。
再往前走看见很多女生挤在一展台前,她们的简历封皮上最醒目的不是毕业院校,不是专业水准,而是几乎5寸大的靓照,让我以为自己误入超级女生选拔赛现场。
两个女孩从我身边走过。
甲说:你觉得有戏么?
乙说:悬,那几个二外的看着还行。那经理都对她们笑出皱纹了!
甲叹气:她们是弄得挺好看的。你知道一班XX么?她提前3月拉的双眼皮,看着就自然。XXX前两天才拉,明显假。还描眼线,哎哟。
乙说:所以她才照380一套的那种照片,掩饰一下呗!
我惊愕地看着她们,心想就业问题果然拉动内需,整容市场和写真市场就这么被扩大了。
终于找到一个我还符合条件的单位,就在我想介绍一下自己优势的时候,一个大叔走了过来,递上一份简历给负责人。
您看看我这个,我有相关工作经验!他谄媚的说。
我上下左右的看都不觉得他是22岁左右的大好青年,于是打断他:那个……叔叔,今天的招聘会不是面向毕业大学生么?您……
我也是毕业的大学生呀!看看,这是证书复印件!比你没早几年!他一脸义正言辞。
我心想这人怎么这么不懂事,跟孩子辈的抢饭碗,还排队加塞理直气壮,笑笑说:您不能这么说,还是早那么几年的。您领第一份工资的时候,我估计刚刚呱呱落地。你驰骋商场的时候,我正和泥拍画儿。您洞房花烛的时候,我刚戴上红领巾加入少先队。您壮志未酬和我相遇的时候,我刚正式成为祖国花朵打算为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身。怎么着我还得管您叫叔叔呢,是不?
他叹了口气:没错,所以我上有老下有小急地没辙的时候,你还溜达着边玩边找工作呢!
这下我没得说了,看看他一脸沧桑,那也是天涯沦落人啊!
你在S公司做过助理?负责人突然问。
啊对对对。大叔点头如捣蒜,所以相应业务还是很熟悉的!您可以进一步考察!
眼看人家对我没什么兴趣了,我顺势作出牺牲,要回了自己每份价值5.5元人民币的简历,在会场转悠了两圈就出去了。
那时候我就决定,条条大路通罗马,工作这事,看来要曲线自救!
其实找找家里关系,安排个工作也不是什么太大的难事。只是当时我高估了自己,所以压根没想走这条路。现在感觉到形势严峻,又不想凑合了事。于是我选择了出国留学。
最近这几年确实很流行留学,留学回来身价就高了,先不管你之后是海归海待,总之带了个海字,比土特产就金贵点。不过说实在的,出国留学不见得是多出息的事。家里有权的,孩子都当公务员了。家里有钱的,孩子都直接继承家族产业了。家里有权有钱的,孩子都在我根本想象不到的领域自由发展。家里没钱没权的,孩子都考研了,如果不争气点就去服务大众了。家里有点小钱小权的,不太缺孩子这份工资,又对未来有美好的设想,对未知的高级世界有憧憬的,就像我一样,飘洋过海了。
公平的愿望是美好的,现实的表现是残酷的。我们很幼稚,但我们明白事理。
后来我报了新东方,考了雅思,和同学吃了散伙饭,带上老爸老妈的血汗钱,收拾了大小行李箱,在鞋磕里装上黄连素和牛黄解毒丸,穿着羽绒服所有兜都塞的满满的,飞向了地球另一边。
那个时候我并不能看清未来,我想可能同代的我们都这样,从选文理科开始,一直到选专业留学,我觉得我没能掌握自己的人生,是人生在掌握我,他蒙着脸向我招手,我就懵懂的跟去。因为看不清他的表情,所以我不知道前方到底是劫是缘。
初到澳洲的日子五味陈杂。我迷过路,丢过包,最惨的时候每天吃三个面包却不想再伸手向家里要钱。上课不敢开口说话,下课急匆匆的打工,站在明媚的阳光下仰望蓝天,看着现代都市看着不同种族的人悠闲走过,觉得自己很茫然,很悲哀……
不过现在回想那时,我也不会去抱怨遗憾,至少我没趴下,没去骗别人的钱,没待在华人的圈子里沉沦,没被学校赶出去,没丢脸。有些矫情,但这也是一种PRIDE。
也许长大就在一瞬之间。
之所以认识方茴,是因为欢欢。